輔仁藥業董事長朱文臣資料圖
9月8日,上交所對輔仁藥業集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朱文臣予以監管關注,原因是輔仁藥業重大事件審議以及信批違規。
2015年10月31日,輔仁藥業集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洛陽中泉物資有限公司簽署協議,約定公司將所持上海順豐儲運有限公司100%股權以評估價838.06萬元轉讓給洛陽中泉物資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11月27日辦理完畢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程序。該資產出售事項導致順風儲運不再納入輔仁藥業合并報表范圍,公司2015年度因此增加凈利潤892.10萬元,達到2014年經審計凈利潤的50%以上。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該交易應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并對外披露,但未履行股東大會審議程序,也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輔仁藥業直至2016年4月9日才披露上述事項。
上交所指出,上述出售資產事項,對輔仁藥業業績有重大影響,未履行股東大會審議程序,也未及時對外披露,上述行為涉嫌違反《股票上市規則》第2.1條、第2.3條、第7.3條、第9.3條等有關規定。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形,上交所已對輔仁藥業及董事會秘書做出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決定。時任董事長朱文臣作為輔仁藥業主要負責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未勤勉盡責,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其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2.2條、第3.1.4條、第3.1.5條等規定,以及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
因此,上交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7.1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對時任輔仁藥業集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朱文臣予以監管關注。
事情的處理,本報將繼續關注。來源: